合同能约束不少东西,交易双方的责任义务,当事人之间的承诺约定。但合同不是万能的,如用一纸合同来阻止保姆陪睡,估计没用。不想陪睡的,不必签,想陪睡的,签了也白签。
保姆,是从事家政服务的一种。无非就是做饭、带孩子、洗衣、整理房间。带孩子的过程中或许会有一个“哄孩子睡觉”的环节,但至多是陪孩子睡,这个陪睡的目的相当单纯,就是为了让孩子快点入睡。合同约定的不可以陪睡,显然不是指“不可以在哄孩子睡觉时自己也跟着睡”,而是指不可以陪除孩子以外的主人及其他任何家人睡。
相信各位看官已经了解,这个时候的“陪睡”,醉翁之意不是睡,而在于陪。陪是一种额外的付出,含有超值服务的意思。所以,陪睡保姆的价格一定超越非陪睡保姆。
保姆陪睡之事,时有发生。命好的,因睡生情,转正为小三;命动差的,因睡招祸,遭女主人一顿毒打滚蛋;不好不差的,处于民不举管不究的地下状况,睡了不白睡,不睡白不睡。
任何事到了大张旗鼓禁止的时候,基本上是已经风行很长时间了。上海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草拟合同条约拟禁“保姆陪睡”就在这时颁布。但“保姆陪睡”又岂是一纸合同能禁得了的?如果是雇主强奸或猥亵,自有刑罚伺候,合同连个举证有哪些用途都起不上;如果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,合同也根本管不了裤腰带,难不成公安还要闯进居民家里捉奸?
法律界提示:
《中国民法通则》第八十五条: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
《中国合同法》第二条: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。婚姻、收留、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,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。
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;合同以产生、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;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。